|
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经济全球化要求的,具有扎实金融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复合型高级人才。主要为国内外银行、证券、信托、投资、保险等金融机构和海关、法院、检察院、司法、公安机关和国家政府机关、律师、大专院校、科研单位等培养懂金融、懂法律、懂外语、懂电脑的复合型高级人才。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国家有关金融的方针、政策及法律、法规;注重学生系统地学习现代金融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业务能力的培养,并依托我校的法学优势,学生在校期可辅修成绩合格达到要求者可同时获得法学学士学位。系统地学习法学知识。
本科,学制四年,文理兼收。
主要专业课程设置:西方经济学、计量经济学、金融学、财政学、国际金融学、证券学、保险学、商业银行业务管理、银行会计、中央银行业务、货币银行学、外汇管理、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、金融风险学、金融监管、金融电算化、金融工程学、国际贸易、国际经济学、国际结算、期货学、投资经济学、项目评估与融资、经济法、民商法、英语等四十余门课程。
学生毕业时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。通过辅修成绩合格达到要求者可同时获得法学学士学位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