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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业指导
就业问答
1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是什么?
   毕业生就业工作要贯彻统筹兼顾、合理使用、加强重点、兼顾一般和面向基层,充实生产、教学、科研第一线的方针。

2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?
   毕业生就业工作要贯彻学以致用、人尽其才,坚持双向选择和公平竞争、择优推荐、择优录用和自愿的原则。

3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形式是什么?
   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在国家和省毕业生就业方针政策范围内,通过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,由用人单位、毕业生双方签定就业协议书,同时报用人单位所在地政府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备案,备案后,送毕业生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登记,并列入毕业生就业方案,报省教育厅签发报到证。

4、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哪些基本政策?
   ⑴根据现有规定,统分的毕业研究生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就业。
   ⑵并轨的本、专科毕业生和自费毕业研究生,通过双向选择就业,不受地区、行业的限制。
   ⑶定向和委培的毕业生原则上按定向和委培协议就业,因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原定向、委培协议的,  经双方协商一致,解除协议并承担违约责任后,再通过双向选择就业。
   ⑷市、县人民政府与学校定向培养的毕业生,原则上在原定向地区参加双向选择就业,经原定向地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,可在设区的市范围内就业,也可在当地的人事关系按条线管理的部、省属单位就业;其中学习成绩优异,表现突出的(获校级三好学生,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)按当年定向联办毕业生数的10%比例,由学校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,可在全省范围内就业。

5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有哪些?
   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是省教育厅、省人事厅或省人才交流中心。市、县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是市、县教育局、人事局或市、县人才交流中心。
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是学生工作处。

6、高等学校就业指导的主要内容有哪些?
   主要有:国家就业政策的指导、就业信息处理的指导、就业意识的指导;就业技巧的指导;就业观念即人生观、价值观、职业道德观的指导等。

7、毕业生的生源地如何确定?
   毕业生入学前的家庭户口即父母户口所在地为毕业生的生源地,如入学后父母工作变动,家庭地址变迁者,由新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父母户籍证明,可以将毕业生家庭所在地的新址作为毕业生的生源地。已婚者的生源地为配偶所在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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